一、离婚了不让看孩子怎么解决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问题的解决方案
如若在争取子女监护权归属的过程中遭遇被获胜一方拒绝让另一方探望的困境,可采取如下几种途径予以破解:
首先,建议双方尝试协商沟通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
此外,未获得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也可直接凭借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之申请,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实现与孩子的亲子互动和交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若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你可先与对方协商沟通,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细节,避免冲突。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纠纷诉讼。你需准备好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能证明你享有探视权的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来判决探视事宜,如确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方式等。对方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保障你的探视权。同时,要注意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影响亲子关系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三、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变更抚养权通常以诉讼方式进行,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的意愿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争议,若遇拒绝探望情况,可先尝试双方协商。协商无果时,可求助于当地社区或村委会调解。必要时,未获监护权一方可依据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亲子交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