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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样分割

发表日期 :2025-08-11 栏目 : 公司新闻浏览次数 : 9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样分割

一、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样分割

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共同共有处理原则,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通常指受胁迫一方。

比如,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若无法证明归属,可能会按照各半分割等方

式处理。需注意,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及时行使权利,妥善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付出较多义务,可适当分得更多财产。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比如,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另外,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在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或其他方面损失。

三、可撤销婚姻怎样认定

根据《民法典》,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当我们探讨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时,需要明确的是,在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那么,如果涉及到可撤销婚姻中的债务问题该如何处理呢?或者对于分割财产的具体流程和证据要求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侦探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中的各种复杂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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